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打赢蓝天保卫战成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城市环境,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按照常态化从严、重点时段强化、各负其责共保蓝天的总体要求,即日起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六个100%”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总体改善,完成省市下达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增强房屋市政工程参建各方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构建标本兼治、源头可控、管控精细的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明确扬尘控制目标、防治措施,建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台账(详见附件,每周更新一次),确保落实施工现场“六个100%”防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蔽,裸露土方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降尘,出工地车辆车轮车身100%冲净,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二)根据房屋市政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
(三)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每日组织检查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施工企业应建立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制度及公示制度,定期组织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检查,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将工程概况、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本企业以及工程所在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站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施工扬尘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履行扬尘治理的监管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对策措施,大力推进有关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记入诚信信息系统。
(三)健全长效机制。各镇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局属各有关单位要逐步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健全长效机制,构建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监管机制,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治理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常抓不懈,继续巩固行动成果。
附件:在建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整治工作台账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马宇东,8826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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